你这种挂靠实际施工人,总包破产重整,麻烦就在“合同相对性”和“身份”上。定性:你与总包没直接合同,工程款债权原则上归你表哥建筑队;你垫的农民工工资,算你个人的追偿权。能不能申报?能,但别直接以自己名义报工程款。先去让表哥建筑队申报;他怠于申报,你以实际施工人走代位权申报。同时拿工资支付凭证、考勤、结算单,就垫付的农民工工资向总包破产管理人申报追偿。向发包方主张?挂靠一般不适用建工解释第43条突破合同相对性,除非发包人明知或认可挂靠,或走代位权诉讼,别硬告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是18个月,从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起算,不是2022年8月开工日,也不是破产受理日;而且实际施工人通常不享有优先受偿权。建议赶紧固定证据,找总包破产管理人沟通,同时咨询当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,别拖过债权申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