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别慌,核心就一句话:谁用工谁负责,建筑队把活包给包工头,包工头没资质,那建筑队就得兜底。你也不用纠结“到底谁雇的我”,直接认定你和建筑队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。

你该告建筑队(或者发包的建筑公司),去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。先收集证据:工友证言、工资转账记录、工地考勤、现场照片、医院病历、包工头交费的收据(哪怕是他跑了,医院记录也算)。然后去人社局填表,要求确认劳动关系。如果人社局不认,就申请劳动仲裁,仲裁不要钱。

工伤认定下来后,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(就是评伤残等级)。所有费用(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伤残赔偿)应由建筑队出。法律上这叫“用工主体责任”,他们赖不掉的。

建议你抓紧时间,工伤认定时限是一年(从受伤日算起),别过期。家里困难可以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