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告诉你结论:超市说法不对,这两笔钱你完全能要回来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强行规定的,和是否辞职没有半毛钱关系。你辞职后这两笔钱超市照样得给,不给就是违法。

仲裁时效是1年,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。你今年4月辞职,如果超市到现在都没给钱,时效大概率没超。建议你赶紧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人社局举报,顺便申请劳动仲裁,把工伤认定书、伤残鉴定报告、辞职证明这些证据攥紧了。时间越长越麻烦,拖久了可能过时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