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挺闹心的,先给你定个性:你这种情况一般不算工伤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上下班路上受伤得是“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”,你在楼梯上自己摔伤,不属于交通事故,单位说对了一半。但别灰心,你加班到11点,如果楼梯存在湿滑、照明不足等公共设施问题,那你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,找地铁公司索赔。
**怎么解决?**
1. **工伤认定申请材料**:先去单位要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,如果单位不给,自己带身份证、劳动合同(或工作证明)、病历、诊断书、上下班路线证明(比如地铁刷卡记录)、加班证明(打卡记录、同事证言)去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工伤科申请。
2. **停工留薪期**:这个需要医生开诊断证明,写明需要休息多久。单位不配合,你就直接拿着病历找人社局投诉,他们会责令单位支付原工资福利。
3. **单位记过和迟到**:这是瞎扯,加班后回家属于正常下班,记过不合法。保留好加班记录、微信聊天记录,走劳动监察或仲裁。
总之,先抓紧时间收集证据跑人社局,工伤这边希望不大,但地铁赔偿那边可以考虑。别跟单位硬刚,走正规流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