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所谓的“自愿放弃赔偿”协议基本是废纸一张。你当时疼得神志不清签的字,法律上属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,法院大概率认定无效。店长拿这个说事,就是欺负你不懂法。

**现在怎么做:** 直接去当地人社局工伤科申请认定,单位不盖章没关系,你自己带着材料去就行。需要的材料:身份证、劳动合同(没有就带工资条、考勤记录、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)、医院诊断证明(病历、检查报告)。建议你尽快去人社局要份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,把受伤经过写清楚。

如果鉴定出伤残等级(比如10级),**一次性伤残补助金**和**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**是法定赔偿,跟你签的破协议没关系,必须赔。另外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、护理费等。别听店里吓唬,赶紧去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