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这种事儿,别急,咱们一个一个拆开说。

1. **对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?** 在收到九级结论的15天内,直接去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,这是你的法定权利。带上所有病历和片子,书面写清楚为什么觉得等级低了(比如骨折影响功能、恢复差)。省级鉴定是最终结论,不服也得认,但必须去试试。

2. **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哪个标准?** 必须按你实际工资(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)发,不是最低缴费基数。法律上这叫“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”。单位只给三个月且按低标准,医院建议再休两个月,你可以先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(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),但未批准前,单位不能强求你上班。如果单位硬来,直接保留好医嘱和沟通记录,将来仲裁时要求补发差额。

3. **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能要回来吗?** 能。工伤保险按你的缴费基数算,但实际工资比缴费基数高,差额部分就是单位违法未足额缴费导致的。你可以要求单位补足这差的钱(九级是9个月本人工资)。找单位要,不给就仲裁。

4. **劳动仲裁时效多久?** 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一年内。你已经受伤快一年了,建议赶紧行动,别拖过期。先去当地人社局或法律援助中心咨询,书面申请仲裁,要求单位补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,顺便向社保局举报单位低基数缴费。

最后提醒:所有证据(工资流水、医院建议、聊天记录)全部留好,找个律师帮你写仲裁申请书,别自己硬扛。